五莲县高泽镇为农服务中心钢结构大棚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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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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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五莲县高泽镇为农服务中心钢结构大棚及附属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高泽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五莲县高泽镇为农服务中心钢结构大棚及附属工程位于五莲县高泽镇,招标内容为钢结构大棚及附属工程施工。建设规模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1号办公楼四楼)办理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 4.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同4.1); 4.4、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者,请于请于2018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前(节假日除外),到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1号办公楼四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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