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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心湖及太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公司接受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心湖及太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 ZJHX-(2018)公字第296号;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心湖及太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根据我区2018年水质自动站建设要求,为实时监控心湖、太平河的水质变化状况,防范突发污染事故,拟在上述河道共建设2个水质自动站。本次购买项目包括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系统集成购买、全托管运行维护(二年)等。供应商在全托管运行维护两年后,经采购人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可进行交接或继续签订后续全托管运行维护协议,确保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设备采购清单如下
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表
序号
系统分类
仪器设备及系统明细
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水质自动监测仪器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套
 
 
2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套
3
总磷自动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套
4
系统集成、站房等
采、配水单元(含取水管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见技术要求
2套
 
预处理单元
见技术要求
2套
 
系统控制单元
见技术要求
2套
 
控制中心管理软件
见技术要求
2套
 
监测小屋(站房)
见技术要求
2座
水电接入由采购人负责

3、全托管运行维护(二年), 自水质自动监测站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1月20日13: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4: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7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13605280672;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张晖   联系电话:13852900423;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镇江新区通港路一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 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
帐    号: 13350000000623123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邮箱:zjhxz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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