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祁门古戏台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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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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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项目编号:皖祁ZC2018G009A-2)以公开招标方式(二次仍一家单位投标,招标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项目单位 | 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祁门古戏台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次)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形成成果文本上报,并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 | 名称:祁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 联系人:鲁婷 联系方式:0559-4512760 |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大院内 项目负责人:汪凯杰 联系方式:0559-4510002 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合同约定 | 名称: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投标)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0 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祁门古戏台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一项 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张胜利 黄成林 吴庆梁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1. 深化文物现状评估,特别是文物残损状况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2. 合理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活动; 3. 强化文物展示利用方面的研究; 4. 重视文物安防、消防、防雷、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文物安全 5.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祁门古戏台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6. 完成规划编制并经安徽省文物局初审,最后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核。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8年8月6日;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30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大院内,联系电话:0559-4510002;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5、监管电话:0559-4509606。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