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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邕宁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天坛湖垃圾转运站配套设备车辆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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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XDYZC-2018-(N)46 |
项目名称:天坛湖垃圾转运站配套设备车辆采购项目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8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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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日期: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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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鑫永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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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18号畅春湖山莊D区第1栋三单元702房 |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玖拾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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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1.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2.吸污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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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 |
交货期/工期:具体交货日期另与采购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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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四、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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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玉国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五、监督部门:邕宁区财政局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投诉电话:479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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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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