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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公司接受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就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 ZJHX-(2018)公字第266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完成PM2.5省定考核目标,按照重点区域建设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的要求,对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采购;对在用颗粒物分析仪进行更换和升级;对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标段二和标段三的设备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10万元,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采购,预算金额 410万元;
标段二:颗粒物分析仪采购,预算金额 140万元;
标段三: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采购,预算金额 260万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一标段参与投标,也可以同时选择两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标段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标段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设备采购清单如下
标段一:
序号
设备
数量
备注
1
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
3套
每套设备配置要求
1激光雷达整机1套
2采集软件、分析软件1套
3高清地图1套
4扫描模块1套
5 工控机1台
 
2
配套站房
1套
 
3
配套设备
1、无人机(3台)
2、便携式小型照相机1台
3、数据收集终端1台(i7、16g、500g,1.5kg以下)
4、数据分析终端2台
5、会商用微投1台
6、数据存储U盘5个
7、便携式打印机一台
 
4
一年数据分析和设备运维
1年
 

标段二:
序号
设备
数量
备注
分析仪器部分
1
颗粒物分析仪
4
可以为进口产品
2
颗粒物分析仪升级
1套
可以为进口产品
标段三:
设备
设备组成
数量
备注
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
旋转式液体气蚀器(WRD)
蒸汽喷射气溶胶收集器   
补液蠕动泵            
离子分析系统          
在线脱气装置          
柱温箱                 
自动进样注射系统       
溴化锂内标加注系统     
真空泵                
UPS                    
控制系统               
控制分析系统           
试剂容器               
仪器支架            
1套
1套
3套
2套
1套
1套
1套
1套
1套
1套
1套
1套
2套
1套
可以为进口产品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中标供应商: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标段一确定中标供应商1名;标段二确定中标供应商1名;标段三确定中标供应商1名。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不得兼中。
注:任何一个标段流标都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正常进行。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商或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和原厂售后质量承诺书原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 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采购文件按标段出售,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购接受现场或网上报名;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13605280672;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张晖   联系电话:13852900423;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镇江市丁卯南纬一路扬帆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按标段交纳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各标段需缴纳的保证金如下:
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
(元)
标段一: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采购(预算410万)
  39,950.00
标段二:颗粒物分析仪采购(预算140万)
  13,600.00
标段三: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采购(预算260万)
  25,350.00
合计
  78,900.00
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3350000000623123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邮箱:zjhxz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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