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农业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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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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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龙游县农业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811986894521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龙游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龙游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批 | 根据浙财农(2018)63号关于下达2018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省农业厅分配我县16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浙农科发(2018)20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培训地点原则上放在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2018年我县承担16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局专家组综合主体规模、专业性、后勤保障能力(住宿、餐饮等)等条件,认为龙游晓强中草药专业合作社(浙农专发[2016]111号浙江省农业厅公布首批农民田间学校名单之一)是县专业带头人,规模大、专业强、后勤服务强,承办能力强,为最佳选择;再者,如果采用竞争采购,执行程序时间比较长,无法保证12月底前能全部完成培训任务,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招标采购程序。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龙游晓强中草药专业合作社
2、拟定供应商地址
龙游晓强中草药专业合作社位于龙游县社阳乡红光村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朱宝香 | 高级农艺师 | 龙游县湖镇镇政府 |
琚根祥 | 高级农艺师 | 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
楼润忠 | 高级农艺师 | 龙游县植物保护检疫站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8年8月27日,在农业局4楼2号会议室,县农业局局长、党委书记吴建明同志主持专题会议,吴惠忠副局长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招标采购一事提交局党委会讨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63号文件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8)20号“培训地点原则上放在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的精神,2018年我县承担16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局专家组综合主体规模、专业性、后勤保障能力(住宿、餐饮等)等条件,龙游晓强中草药专业合作社是县专业带头人,规模大、专业强、后勤服务强,承办能力强,为最佳选择;再者,如果采用竞争采购,执行程序时间比较长,无法保证12月底前能全部完成培训任务,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招标采购程序,采购预算为48万元,由吴惠忠副局长负责按要求做好审批等相关工作。与会人员均无异议。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龙游县农业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 龙游县岑山路13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龙游县财政局
联系人: 吴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0-7011687
传真: 0570-7011687
地址: 龙游县莲湖路69号
附件信息:
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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