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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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人: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3、招标范围:整治黑臭河道10条。测量、勘察不在招标范围内。
4、工作内容: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5、质量标准与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包括强制类)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并与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评价报告的工艺相符合,应优于环境评价报告。
6、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并交付勘察测量报告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并完成施工图审查。
7、投资估算:2000万元。
8、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原件开标时核验)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9、本工程不采用网上投标,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书面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书面资料的,视为逾期送达。
10、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3:30:00时
(2)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招投标中心【舜湖西路2099号,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局三楼)】
12、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
13、本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日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双双
联系电话:0512-63460352
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SZZ201810311761801 ]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 | 1.2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建设地点:吴江区盛泽镇 建设规模: 工程估算价约2000万 招标范围: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
3 | 1.3.2 | 工作内容: 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4 | 1.3.3 | 质量标准与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包括强制类)要求,并与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评价报告相符合。 |
5 | 1.4 | 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6 | 1.5 | 资金来源:财政。 |
7 | 1.7 |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银行汇票方式。 开户名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 盛泽农商行 帐号: 0706678141120101509323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递交。 投标保证金返还: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投标保证金有效时间: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递交。 投标保证金返还: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投标保证金有效时间: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
8 | 1.8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9 | 1.10 | 勘察现场与投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邮箱:903728193@qq.com,招标代理单位在2018年11月9日下午17:00前统一答复所有的投标报名单位。 |
10 | 1.12 | 履约保证金:见1.13 |
11 | 3.5 | 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一正四副 |
12 | 4.1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3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招投标中心【舜湖西路2099号,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局三楼)】 |
13 | 5.1.1 |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招投标中心【舜湖西路2099号,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局三楼)】 |
14 | 5.5.2 | 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价投标价法 |
15 | 6.1 | 中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1招标人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单位。
1.2 工程概况: 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一
1.3 招标范围及要求:
1.3.1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1.3.2时限: 合同签订并交付勘察测量报告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并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周期中标后在合同中约定。施工现场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如业主需要加快进度的,设计单位需无条件服从。
1.3.3质量标准与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包括强制类)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并与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评价报告的工艺相符合,应优于环境评价报告。
1.4 投标人合格条件
1.4.1 注册登记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设计等经营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1.4.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1.4.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4.4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且只能有一个报价。
1.4.5 投标人未达到1.4条款的规定,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1.5资金情况
1.5.1 资金来源:本项目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6
项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设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5.2 资金到位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2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1.7 投标保证金
1.7.1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后5日内退还。
1.7.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承诺签订合同。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最后时间开始,有效期为90日历天。
1.8.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的第1.7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9 现场考察
1.9.1 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9.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意外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招标人均不负责。
1.9.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使用该资料和数据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产生的任何影响概不负责。
1.10 投标答疑
1.10.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标明的时间以书面方式提疑。
1.10.2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应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和解答(不说明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将解答的内容以带有编号的补遗书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带有编号的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收悉。
1.10.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人处。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在招标补遗文件中未得到书面解答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代理单位,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1.10.4 由于投标人书面提出而产生的对本须知2.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以补遗书的方式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收悉。
1.11 投标价
1.11.1 投标人的投标价,费用包括了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编制竣工图文件、竣工验收,现场服务、设计代表驻场及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含所有税费。
1.11.2 投标人应按照市场价格、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1.11.3设计费结算办法。
设计费用: 以工程总标底价为基数按固定费率报价。
合同为固定费率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本工程最高限价:本设计招标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按固定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建筑工程:标底价格的2.8%,河道工程:标底价格的1.8%,堤防加高工程:标底价格的0.8%。
1.11.4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按照给定的最高限价的设计费率报折扣率,折扣大的中标。
1.12 设计费的支付
见合同专用条款,
1.1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5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该笔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向招标监督机构申请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在项目竣工之前一直保持有效。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的招标补遗文件,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设计规范与设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和有关的参考资料。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书面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3日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带有正式编号的补遗书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带有正式编号的补遗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3.2 带有正式编号的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回复招标代理人,以确认收到的每一分补遗书。
2.3.3 招标文件原定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没有考虑因招标文件修改而引起投标文件修改所必须的时间,当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增加投标人的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可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2.3.4 当招标文件与带有正式编号的补遗书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带有正式编号的补遗书为准。
2.3.5 招标人的补遗书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与招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
商务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申明
2、投标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一份带到开标现场核查,另一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所需书面材料中)
4、工程项目设计委托书(一份带到开标现场核查,另一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所需书面材料中)
5、投标单位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法人章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投标人近三年内已完成项目情况
8、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9、设计承诺书
10、项目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章。
3.3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当投标书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4 商务标文件的制作、签署和装订
3.4.1 商务标文件一律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凡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法人章”和“签字”字样的,如:投标书、授权书、投标文件封面等,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章,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3.4.2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得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若有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否则,其修改无效。
3.4.3 投标文件按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密封,封面应标注正本、副本的标识,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3.5.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装订并密封。
3.5.2、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
3.5.3、投标文件封袋骑缝处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5.4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投标前附表第13项指定的地点,由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签收。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处理。同时提交相关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的学历、职称、注册证等原件。
4.2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4.2.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是书面提出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将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先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能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开标
5.1.1 招标人将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招投标中心【舜湖西路2099号,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局三楼)】举行开标会议,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有委托)和项目负责人携带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委托)、工程项目设计委托书原件准时出席(出席人员到场情况以投标截止前签到为准),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5.1.2招标代理人应在监督机构代表的现场监督下,当场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担保提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1.3 招标代理人应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
6.评标
6.1 评标机构
6.1.1 监督: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派员执行。
6.1.2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单数。
6.2 评标原则
6.2.1 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坚持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
6.2.3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2.3 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如有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6.3 评标程序
6.3.1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招标人将首先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判定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详细评审并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
3、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5、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6、投标工期超过招标工期要求;
7、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擅自变更;
8、投标单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9、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评标要求。
6.3.2 详细评审
6.3.2.1 招标人只对通过初步评审和接受修正报价(如果有)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6.3.2.2 本项目的设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投标价法进行。
6.4评标报告
6.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依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编写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同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4.2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6.5.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做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6.5.2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5.3 投标人的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6.6 评标过程的保密
6.6.1公开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书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人泄露。
6.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7.合同授予
7.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侯选人,将合同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2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书
7.3.1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中标人,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将写明投标人支付给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费,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3.2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7.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3.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须知第1.13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后,应在5天内通知其他投标人已落标。
7.4 设计合同书的签署
7.4.1,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7.4.2 签订设计合同书时,中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代理人授权书。
7.4.3 设计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法人章后生效。
7.4.4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7.3.4条款或7.4.1条款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8. 纪律与监督
8.1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8.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以行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施加压力或干扰,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8.4 招标工作将在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之下进行。
第二章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
合同条款
委托人:
设计人: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质量及文件深度
2.1设计规范标准:本项合同设计工作依据的规范和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建设行业的设计规范、标准及准则,相应效力解释为:
A.国家设计规范和准则;
B.行业规程和条例;
C.地方规范、规章和细则;
D.甲方与乙方商定选定的特定标准;
E.乙方内部本身制定的内部规范、标准和章程,唯此须由乙方先行提出并经甲方认同;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委托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工作内容: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专业设计范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建设规模:
勘察设计阶段:
第五条 委托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按照项目进度需求提交相关基础资料
1、相关工程地形图(电子版)
2、设计条件(跟工程相关的各种批文及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3、对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 设计人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1、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交付。
2、交付设计文件的份数文本8份,提供全套施工图CAD文件、PDF文件,以光盘形式交付甲方,在光盘上注明项目名称、出图时间并加盖公章,光盘2份。另需根据要求提供重要部位荷载分析、基础承载力分析等主要设计依据。
3、合同签订并交付测量报告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并完成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 设计费用
7.1 设计人在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合理计取勘察设计费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优惠,经友好协商,本合同的设计费为:建筑工程标底价格的 %,河道工程标底价格的 %,堤防加高工程:标底价格的 %。
7.2设计费包括第四条中所有工作内容,并包含了甲方召开专家评审会所需支付的评审费用,同时包含乙方为完成相应设计工作所必需收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加班费、差旅费、设计代表驻场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意第三方对接配合的费用、设计文件工本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进行的后续配合工作的相应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提交设计文件经甲方认可、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完成项目施工招标后付设计费的8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若项目因故不实施,施工图未审查的,设计综合费用按70%付清,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设计综合费用按80%付清。
第九条 双方权责
9.1甲方权责
9.1.1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甲方有权对设计过程实施监督;甲方有权对各专业方案设计做出修改、调整、完善的建议和要求,乙方应积极主动予以配合,并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调整。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变更外,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设计费用。
9.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和修改相应的图纸。
9.1.4 委托人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费用。逾期超过30天以上的,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人。
9.2 乙方权责
9.2.1设计总负责人:
9.2.1.1乙方提供的设计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相应注册职业资格,并应向甲方提供设计总负责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执业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及履历)。该负责人应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的主持、沟通协调、成果汇报,负责与包括市政给排水、景观绿化、相关三线等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专业(无论该专业是否在本合同设计范围内)进行沟通协调,负责对施工图设计之前前述各专业的技术要点进行沟通及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9.2.1.2乙方应明确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为乙方履约代表,乙方承诺并保证该设计总负责人的设计能力、技术能力能够完全满足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的难度要求。在处理本工程设计工作中有关设计内容、设计质量、设计变更、设计周期等问题,该设计总负责人应是一个熟练的、富有经验的设计者。如该负责人不能胜任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9.2.1.3乙方设计总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代表乙方处理设计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事务、根据甲方的指示参加甲方召集的各种有关设计工作的会议,代表乙方接受甲方的各种指示及要求,代表乙方对甲方的各种要求及时做出回复等。
9.2.1.4乙方应给甲方出具明确规定设计总负责人委托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在设计总负责人的委托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终止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为此设计总负责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无权代理的行为承担责任。
9.2.1.5乙方设计总负责人具体工作要求为:在本工程的设计方案优化、深化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施工现场服务阶段,全程主持、参加设计工作,根据工程进展的要求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重要设计会议,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答。
9.2.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负责。
9.2.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因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考虑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做出局部变更,若图纸上变更较大或较多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的工程质量经济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甲方实际的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
乙方应保证所有乙方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和计算模型电子文档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如出现情节严重的经济不合理设计,乙方需对甲方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乙方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到地上地下管线与工程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之间的相互影响。如实施中发现问题的需及时作出设计调整,未及时发现问题严重导致甲方损失的需追究乙方责任,并对甲方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乙方对甲方损失偿付金额根据具体损失情况结合乙方责任确定,偿付额最大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9.2.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需配合并参加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修改、补充。
9.2.5乙方应对本项目配置足够的、固定的具有丰富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设计技术人员,人员名单需经甲方认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专业人员,如确需要更换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协商有关事宜;乙方专业人员应本着精益求精的要求进行设计,不应付、不推托,满足甲方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委托人发现乙方专业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能胜任设计任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新增加的乙方专业人员须征求甲方的认可后方可参与该工程的设计工作。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乙方人员名单与乙方实际投入的乙方人员相符(乙方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简历详见合同附件)。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乙方人员则在应付设计费中每更换一人扣除4%设计费;乙方确保本合同列明的总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将持续、全程提供设计及服务事项服务,将主要精力投入设计及服务事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设计总负责人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全部款项,并支付违约金。
9.2.6乙方到现场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现场踏勘及配合甲方工作;参加甲方方案审批会;施工图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根据工程需要参加验收;在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驻场代表应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及工程洽商问题,并参加工程例会和专门工程会议。参加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验收,并参加签署相关文件和出具具有效力的相关设计文件。
9.2.7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各专业工程的中间验收、单项验收和整体验收,并参加签署相关文件和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设计文件。
9.2.8乙方每阶段工作开始前应提供详细的工作计划给甲方审核、确认。在工作计划重要节点邀请甲方专业人员共同参加研讨。
9.2.9 乙方应对甲方的设计管理工作提供配合。
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对设计的审核意见,对于甲方的合法及合理的要求应尽量满足;对于适用法律和规范条文模糊和有异议的内容,双方应充分协商以达成共识。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10.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本合同项下所有设计成果(图纸、说明、电子文件、计算机程序、程序产生的数据等)的知识产权为双方共有,其中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署名权。甲方享有所有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广告宣传权及其他著作权衍生权益等。
10.3乙方在设计前需充分了解其设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保证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设计采用的产品、工艺可能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在提交设计文件时一并书面告知甲方。如未书面说明的,则视为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甲方可自行选用施工企业、供应商,因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承诺甲方不会因采用乙方的设计成果而在知识产权方面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请求、异议、仲裁、诉讼或索赔。如有违反,造成第三方以侵权为由向甲方索赔的,无论索赔结果最终是否成立,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调查费、委托律师费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经法院或仲裁部门确认确属侵权的,乙方还应返还甲方已付全部费用,并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作为对甲方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的赔偿。如果甲方确认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甲方还有权要求法院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已完成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预付款可抵作相关设计费用,多不退少补。
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或者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未付设计及服务费,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并另行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设计及服务费总额10%的解约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仍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1.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成果或完成施工图审查,到期7个工作日后,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2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迟乙方可相应顺延设计时间。
11.3因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文件不能通过政府部门的报审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需重新修正而导致延误的,按上一条款处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内完成修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并延误时间达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设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4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乙方的设计工作达不到合同基本质量要求,经两次修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则甲方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
12.1 本合同需经甲方乙方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方、乙方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12.2 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12.2.1乙方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2.2.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其它丧失声誉及履约能力之情形;
12.2.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经过甲方指出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2.2.4本合同规定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
12.3合同终止后果
12.3.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
12.3.2本合同因乙方原因终止或甲方已支付相应设计费的,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所有权及其所含有的知识产权。
12.4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验收合格后为止。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3.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13.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委托人肆份,设计人 肆份。
13.4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章 技术与规范要求
一、技术与规范
1.所有方案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2.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文件应满足设计的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投 标 文 件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二0一八年十一月
第一篇、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项目负责人仅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本企业此次投标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均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盖 法 人 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 投标书格式
致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根据已收到的编号为 工程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文件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和其他要求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中规定最高限价的设计费率* ,承担该项目设计任务。(红色下划线处填写区间上限为100%)
3.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价的5%的履约担保,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4.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
5.我公司承诺派驻本项目的专职设计人员,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我公司不擅自调换本工程的设计人员,如有违反,我方愿按每人次2000元的标准接违约金的处罚,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和设计费中扣除。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要件之一。
6.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7.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业主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投标人: ( 盖法人章 )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话:
第三篇 授权书格式
致: 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法人代表)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工程设计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 标 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被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工程项目设计委托书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名称)参加了
(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为了保证工程设计工作顺利进行,现委托 (项目负责人姓名)担任该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工程的设计工作。
受托方必须全面负责工程设计,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工程设计,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完成工程的设计任务。
本委托不得转委托。
委托方: 受托方:
(设计单位法人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五篇 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
第一节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第二节 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第三节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毕业证书、注册证等复印件等加盖法人章;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单独密封于档案袋中)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作废标处理。
第六篇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方式 | |||
设计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编号 | 成立日期 | ||
工程技术人员 总人数 | 资产净值(万元) | ||
行政负责人 |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 ||
联系方式 | 1.地址: 2.邮编: 3.电话: 4.传真: 5. 联系人: 6. E—mall | ||
开户银行 | 1.户名: 2.开户行: 3.帐号: |
第七篇 投标人已完成设计项目情况表
起止时间 | 项 目 概 况 | 业 主 单 位 | 完 成 情 况 | 备 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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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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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投标人应将近3年内类似有代表性的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
②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总投资、设计周期、设计负责人。
③ 完成情况:指施工图设计已完成。
第八篇 主要人员资历表
(分人员填写,每人一个表)
1、一般情况 | ||||||||||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身份证号码 | | |||||||||
职 称 | | 在本合同 中拟任职 | | 为招标人服 务时间(天) | | |||||
学 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2、经历 | ||||||||||
时 间 |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 注 | |||||||
| | | | |||||||
3、获奖情况 | ||||||||||
| ||||||||||
4、目前承担的任务 | ||||||||||
|
本人签字:
第九篇 设计承诺书
苏州市吴江绸都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我企业有诚意参加盛泽镇2019年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的投标,并郑重承诺:
1. 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
2. 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参加竞争;
3. 一旦中标,不以任何形式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全部或者部分设计任务;
4. 一旦中标,按主要人员表中的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负责设计工作并在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
5. 设计质量设计深度我方保证在接到业主任务书后60天(日历日)内提交初步、施工图设计成果,并保证设计深度、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 设计后期的服务我方保证在接到相关指令后24小时内为业主解决问题。
7. 若达不到以上承诺要求,自愿接受招标人、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工程投标、不准继续在本市承接工程或者执业等处理。
8. 一旦中标,在勘察设计合同中将以上承诺内容以附加条款的形式与招标单位予以约定。
承诺企业(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篇
专业设计人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