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松山新区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工程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锦州松山新区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局委托,对锦州松山新区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工程(项目编码:SSZC20180310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锦州松山新区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工程;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三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一标包:鲍家村、二十里铺村、川心店村、巧鸟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工程; 二标包:松山村、梁家村、苗家村、水手营子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工程; 三标包:巧鸟办事处、松山办事处环保宣传板施工工程。 2、建设地点:锦州松山新区; 3、工 期:合同签订后30天(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4、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5.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 5.4具有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5.5具有业绩证明材料。 5.6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日8:30至2018年11月8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包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保证金每标包人民币5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锦州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121007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416-3596622 电子邮箱:hualong88518@163.com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