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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能效测评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能效测评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能效测评项目
三、采购内容:1、现场对盘锦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检测,整理分析相关技术资料,向甲方提供形式检查报告或能效测评报告。
 2、确认示范项目实施面积,检查示范项目施工质量,核实示范项目真实性、掌握示范项目节能效果,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验收的一个必要条件。
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朱宝旭
联系电话:18002491591
五、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盘锦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能效测评项目需要供应商现场对示范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检测,整理分析相关技术资料,向甲方提供形式检查报告或能效测评报告。确认示范项目实施面积,检查施工质量,核实真实性、掌握示范项目节能效果,作为示范市验收的一个必要条件。本项目属于国家级示范工程,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建科【2008】80号)中《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级示范工程的建筑能效测评应由国家住建部资格认定、备案的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承担。全国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仅有7家,东三省只有辽宁一家。
此项目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已进行两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分别是2018年5月15日和2018年6月8日。两次公开招标采购均只有一家供应商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名,不符合开标条件,导致流标。为加快推进城市示范项目能效测评项目进程,圆满完成盘锦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任务,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3条第2款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人):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单位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曙光街D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单位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曙光街北100米C座3段208室   
联系人:周大伟   
电话:0427-2839399
 
市政采平台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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