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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安区2017年农业土地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振安区2017年农业土地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18-11-12 至 2018-11-21
撰写单位: 振安区财政局 撰写人: 振安区采购办

 
振安区2017年农业土地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振安区2017年农业土地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东市振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2017年农业土地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NXDDDDYFGS-2018111201。
2、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农业土地开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7元。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新建作业路2.408km,管涵1座,土壤改良92.7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5.2、建设地址: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太和村、龙升村、龙湖村、陡水村、九连城镇上尖村;
5.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前施工完毕(具体工期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5.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6、其他要求:无。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4.2、本次采购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4.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目前丹东政府采购网已与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省内各市(除沈阳市、大连市)数据联网,即在上述任一网站办理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后,在其余网站均无需再次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应用一个统一的用户账户即可在上述网站登录。对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2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6:3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9-2号);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4、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有效期内的);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4.4、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4.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
4.6、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7、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标识);
4.8、采购通告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9、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0、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信息打印证明材料。
注:1、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不接受扫描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9-2号)。
六、其他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丹东市振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街678号附属一号楼振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9-2号
邮 编:118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nxddddyfgs@163.com
 
竞争性磋商文件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磋商保证金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磋商结果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振安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9日
附件:1、2017年农业土地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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