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采用单一来源公示[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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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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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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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811122757978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温岭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编制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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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岭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编制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规〔2018〕215号),重点打造一批以生产制造类为主的升级版小微企业园,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温岭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和经验,本次申报是把温岭小微企业园建设经验推向全省的重要一步。温岭有能力更有义务树立标杆,推动全市乃至全省小微企业园快速、高质量发展。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申报方案编制时间紧迫,实施方案分实施条件、实施任务和路径、实施目标、资金安排计划、保障措施、附录六大块,对编制方对温岭小微企业园建设的的熟悉程度、省市政策文件的理解把握程度、全省各地小微企业园建设整体情况的了解程度、相关资源的整合能力、综合协调和执行能力要求较高。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之江智库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40号一层11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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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谦 | 教授级高工 | 浙江省经信智慧城市规划研究院 |
胡应得 | 副教授 | 浙江工业大学 |
陈学光 | 副教授 | 浙江工商大学 |
朱传波 | 副教授 | 杭州师范大学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8年11月7日,温岭市经济与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温岭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实施方案,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规〔2018〕215号),重点打造一批以生产制造类为主的升级版小微企业园,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温岭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和经验,本次申报是把温岭小微企业园建设经验推向全省的重要一步。温岭有能力更有义务树立标杆,推动全市乃至全省小微企业园快速、高质量发展。 二、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申报方案编制时间紧迫,实施方案分实施条件、实施任务和路径、实施目标、资金安排计划、保障措施、附录六大块,对编制方对温岭小微企业园建设的的熟悉程度、省市政策文件的理解把握程度、全省各地小微企业园建设整体情况的了解程度、相关资源的整合能力、综合协调和执行能力要求较高。 三、浙江之江智库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智库”)编制的《温岭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紧密贴合温岭小微企业园建设实际,实施条件分析透彻,实施任务与路径可操作性强,实施目标清晰明确,资金计划安排合理,保障措施落地可行,能充分反映温岭小微企业园建设实际并符合未来规划。之江智库是一家升级专业咨询机构,遴选了各领域的顶尖专家组成编制小组,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战经验,是在较短时间内较高质量编制实施方案的唯一合适选项。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之江智库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 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行政中心16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 温岭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电话: 0576-86086511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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