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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助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王助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模式)工程总承包经濮开经发【2016】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王助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模式)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HXZB-HEN-180145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日处理污水500m³/d的处理厂一座
2.4、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
2.5、总投资额:总投资约1000万元
2.6、建设地址: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
2.7、招标范围:
(1)本项目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2)中标人需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2.8、质量要求: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9、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
   3.6拟派项目管理人须具有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
   3.7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9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3.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的要求为:
①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至少有一方满足“资格要求”中主要条件中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③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应提交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投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文件方式。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4.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1 月12 日—11 月16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4.3、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5.2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12月5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整)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文明路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2663838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叉口鑫泉大厦4楼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8年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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