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关综合安置区三期—8#楼、酒店、1#公寓、2#公寓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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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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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 标 公 示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王关综合安置区三期—8#楼、酒店、1#公寓、2#公寓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11月05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王关综合安置区三期—8#楼、酒店、1#公寓、2#公寓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5日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冶贵龙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89.71 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6元
质 量 要 求:合格 负责人: 封 平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274464
工 期:360 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总 分:84.36 报价:156046490.37元
质 量 要 求:合格 负责人: 冉 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152855
工 期:360 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83.76 报价:155991036.45元
质 量 要 求:合格 负责人: 李昌荣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182484
工 期:360 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 示 期:2018-11-06至2018-11-0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4-4977082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王关综合安置区三期—8#楼、酒店、1#公寓、2#公寓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11月05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王关综合安置区三期—8#楼、酒店、1#公寓、2#公寓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5日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冶贵龙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89.71 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6元
质 量 要 求:合格 负责人: 封 平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274464
工 期:360 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总 分:84.36 报价:156046490.37元
质 量 要 求:合格 负责人: 冉 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152855
工 期:360 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83.76 报价:155991036.45元
质 量 要 求:合格 负责人: 李昌荣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182484
工 期:360 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 示 期:2018-11-06至2018-11-0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4-4977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