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康市西城街道藻塘村和象珠镇派溪吕村固废倾倒案件污泥处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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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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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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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811192777293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永康市西城街道藻塘村和象珠镇派溪吕村固废倾倒案件污泥处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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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康市西城街道藻塘村和象珠镇派溪吕村固废倾倒案件污泥处置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2018年6月15日,永康市西城街道反映发现藻塘村有倾倒大量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永康市公安局成立“521专案组”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初步判断为印染污泥,侦查中还发现涉案人员在永康市象珠镇派溪吕村存在倾倒同类污泥的违法行为。为防止二次污染,现急需尽快对两个倾倒点的印染污泥进行清理、处置等相关后续工作。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9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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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园 | 教授 | 浙江师范大学 |
罗进斌 | 正高 | 金华市疾病控制中心 |
应礼彪 | 高工 | 金华市表面工程协会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由于案情较大,“521专案组”对该案件非常重视,固体废物已由相关部门初步判定为印染污泥。因要求处理处置的时间紧迫,以免造成二次污染或社会影响。考虑到固废就近处置原则和“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原则,需由金华地区同时具有丰富经验的污泥处理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的单位和队伍来承担。 本次印染污泥的处置工作包括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的结果,编制清理处置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清理污泥并交有处理处置污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清理后的堆放污泥的场地要进行后评估与回填, 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能力、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能力,为金华市唯一省级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是具有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资源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其控股成立的浙江海河环境治理应急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除危废外)等能力的经营范围和专业队伍,同时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在金华设立的唯一省级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先后成功处置由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相关企业委托的10多项环境污染物的应急处置项目。 由于本项目处理处置时间紧迫,专业性强,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快速处理处置的设备和队伍,根据相关政府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 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章程瀚
监管部门电话: 18858911858
传真:
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永富南路15号财税大楼。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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