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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泰州市机动车遥测系统联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泰州市机动车遥测系统联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TZZC2018214-1
2、招标内容: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泰州市机动车遥测系统联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
招标文件发放:2018年11月 6 日起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泰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zzfcg.taizhou.gov.cn/。
本公告期限为自招标公告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招标联系人: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施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195551;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朱先生   联系电话:0523-81562168。
6、投标确认函:
(1)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1月 22 日17:3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中心,传真电话0523-86802089,传真咨询电话0523-86897181。2018年11月 22日17:30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中心的供应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4)投标确认函必须采用传真方式提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确认函。
(5)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注:投标确认函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 日17:30止。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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