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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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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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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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绿春县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购置”公示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预算
(一)项目名称: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购置
(二)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二、申请的原因说明
“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已发三次招标公告,因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现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云南泰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昊鑫阳光城B座504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表:
所属具体情形 | 公开招标三次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 |
采购单位 | 绿春县公安局 |
项目名称 | 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购置 |
项目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专家1论证意见 | 采购清单中应明确产品的规格、材质、功能、技术参数,招标文件中明确售后、质保等。 专家姓名:施宏 工作单位:红河州住建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2论证意见 | 采购清单中明确总价中包含内容,如安装调试费、税率等,招标文件中明确售后等。 专家姓名:戴翔 工作单位:红河州住建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3论证意见 | 采购清单中一般采购产品不宜指定品牌 专家姓名:张壮涛 工作单位:红河州质监站 职称:高级工程师 |
综合论证意见 | 1.有一部分产品的技术参数(材质、规格、型号等)不够具体。 2.所采购一般产品不适宜指定品牌。 3.明确采购总价包含安装调试费、税收、售后服务费等、 4.明确产品质保期限。 专家姓名:张壮涛 戴翔、施宏 论证日期:2018年11月2日 |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单位,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1份至采购单位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绿春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绿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13988004412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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