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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2018年景观亮化工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报建编号:   42011420181029002P
报建名称:   蔡甸区2018年景观亮化工程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1810301610096464
招标项目名称:   蔡甸区2018年景观亮化工程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蔡甸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涂前宾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是否电子标:   非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经理:   是
数据来源: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地点:   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和蔡甸大街
招标类别: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内容:   设备安装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施工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2819.46 立项批准文号:   蔡发改投资【2018】125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合格制预审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18-11-08 10:45 ~ 2018-11-13 10:45
投资总额(万元):   2819.46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号君临天下C座2503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2018-11-22 09: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18-11-16 09:3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18-11-19 17:00 ~ 2018-11-20 17: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18-11-21 17:00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报名中
其他要求:   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经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项目经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武汉建设网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权威机构认证通过的ISO认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交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学历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局开具,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电话、账号及密码)),且须提交无在建、无不良行为、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需注明具体处罚金额);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组中五大员的上岗证(安全员只须提交安全生产考核C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六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由社保局开具,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电话、账号及密码)
6)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近五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五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2017年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以及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的缴纳证明材料;
9)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书面说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
备注:   本项目监管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家数不足(含)12家时,应全部确定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超过12家时,应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2家单位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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