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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江家集等9个乡镇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潢川县江家集等9个乡镇补充耕地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整理后土地重估、登记和评价及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
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项目区位于潢川县白店乡、张集乡、隆古乡、付店镇、谈店乡、江家集镇、传流店、仁和镇、双柳镇等共计9个乡镇。
建设规模:294.9663公顷,新增耕地278.2173公顷。
项目总投资:2300.87万元。
计划(标段)工期:  90日历天/每标段
招标范围:各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承包方式:总承包
标段编号及划分:施工工程共分为   7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施工地点
施工范围 
1
白店乡
一、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翻耕 Ⅰ、Ⅱ类土 42.94 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Φ300管涵13座;
  整修坑塘10座,坑塘进水口10座,坑塘放水洞10座,坑塘踏步11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3.5m宽田间道合计2810米;
  4m宽田间道合计857米;
  四、其他工程
  坑塘警示牌10座。
2
张集乡
一、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翻耕 Ⅰ、Ⅱ类土 50.76 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U50渠道1617m,毛门 32座;
  Φ300管涵13座,Φ500管涵17座;
  整修坑塘6座,坑塘进水口6座,坑塘放水洞6座,坑塘踏步8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3.5m宽田间道合计3593米;
  四、其他工程
  坑塘警示牌6座。
3
隆古乡、付店镇、谈店乡
一、土地平整工程
  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4748m3,挖掘机挖土 Ⅰ、Ⅱ类土11078m3,土地翻耕 Ⅰ、Ⅱ类土 48.01 hm2,土壤改良(撒播有机肥)4.6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Φ300管涵15座,Φ800管涵3座;
  整修坑塘12座,坑塘进水口12座,坑塘放水洞12座,坑塘踏步15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3.5m宽田间道合计2911米;
  四、其他工程
  坑塘警示牌12座。
4
江家集镇
一、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翻耕 Ⅰ、Ⅱ类土 3.91 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Φ300管涵14座;
  整修坑塘10座,坑塘进水口10座,坑塘放水洞10座,坑塘踏步15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3.5m宽田间道合计3237米;
  四、其他工程
  坑塘警示牌10座。
5
江家集镇
一、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翻耕 Ⅰ、Ⅱ类土 55.73 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整修坑塘21座,坑塘进水口21座,坑塘放水洞21座,坑塘踏步28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3.5m宽田间道合计1355米;
  四、其他工程
  坑塘警示牌21座。
6
传流店乡、仁和镇
一、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翻耕 Ⅰ、Ⅱ类土 34.16 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Φ300管涵10座;
  整修坑塘18座,坑塘进水口21座,坑塘放水洞18座,坑塘踏步22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3.5m宽田间道合计1970米;
  四、其他工程
  坑塘警示牌18座。
7
双柳树镇、仁和镇
一、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翻耕 Ⅰ、Ⅱ类土 42.6 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Φ300管涵2座;
  整修坑塘24座,坑塘进水口24座,坑塘放水洞24座,坑塘踏步31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3.5m宽田间道合计1200米;
  四、其他工程
  坑塘警示牌24座。
监理服务标段——
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潢川县江家集等9个乡镇补充耕地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以通过竣工验收为准。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监理服务共分为1个标段
整理后土地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
服务地点:涉及潢川县江家集等9个乡镇
服务规模:294.9663公顷,新增耕地278.2173公顷。
服务周期:项目竣工后验收前按要求提交全部成果。
招标服务范围:对潢川县江家集等9个乡镇补充耕地项目整理后的项目区进行土地重估、登记和评价工作。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
服务地点:涉及潢川县江家集等9个乡镇
服务规模:294.9663公顷,新增耕地278.2173公顷。
服务周期:项目竣工后验收前按要求提交全部成果。
招标服务范围:潢川县江家集等9个乡镇补充耕地项目竣工财务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并按要求参与项目验收。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1.2、施工标段需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1.3、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且最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且最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且以上人员最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
3.1.6、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9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类似是指土地整治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类项目等)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7、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8、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1.9、没有转包工程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1.10、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投标人未在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B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3.1.11、本项目以上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3、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
3.2.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监理员(3名)具有相关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
3.2.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类似是指土地整治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类项目、水利类项目等)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7、以往承担过的土地开发整理监理服务项目没有验收不通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的(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2.8、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投标人未在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B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3.2.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整理后土地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其以上测绘局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规划设计资质;
3.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
3.3.5、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投标人未在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B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3.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资格要求:
3.4.1、由会计师事务所牵头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且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对其的资质要求。
(3)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联合体成员已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4.2、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3名以上(含3名)注册会计师,具有承担土地整理项目财务决算编制与审计的能力。
(3)、承担本项目财务决算编制与审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3.4.3、造价咨询公司资质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4.4、具有类似业绩(类似是指土地整治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类项目、水利类项目等,以服务合同为准)。
3.4.5、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投标人未在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B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8 日起至2018年 11月 1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1)报名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窗口。   
(2)招标文件1000 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3)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所需的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4.2各标段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证件资料。
施工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及技术负责人名称)。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起)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原件等。
(7)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8)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9)未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未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承诺均需出具原件,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监理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监理员(3名)的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起)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未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未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承诺均需出具原件,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整理后土地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副本)、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近三年(2015年9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工程(土地整治范畴内)项目服务业绩。
(5)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原件、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未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未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证明材料。
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
(2)联合体协议书。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或有关部门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6)造价咨询公司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3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7)未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未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书、证件、业绩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套按上述顺序胶装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每个投标单位只可投报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1 月  28  日 9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分;开标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和《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二环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6-6792566
监督机构:潢川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376-393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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