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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管网改造项目--沙镇溪镇、两河口镇管网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秭归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管网改造项目
-沙镇溪镇、两河口镇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秭归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管网改造项目--沙镇溪镇、两河口镇管网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秭发改审批[2016]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秭归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管网改造项目--沙镇溪镇、两河口镇管网工程位于秭归县沙镇溪镇及两河口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沟槽土石方、路面恢复、浆砌挡土墙、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污水检查进及一体化泵站等。
2.2 工期:15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市政、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8月-2018年10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彩色截图,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彩色截图);
8、投标人诚信总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智慧城建-诚信信用信息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总分计为80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12时00分至2018年11月1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15时00分。(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1号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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