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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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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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5201800087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1-16 16:46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6楼,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号楼7层1号,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8-8451007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28-84510079 |
项目包个数 | 3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考核合格。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11-19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11-23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可邮购。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在现场注明联合体,同时应当提供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名称,否则对自身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11-29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11-29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11-29 10:4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 额:包件一为人民币1.7万元;包件二为人民币1.9万元;包件三为人民币1.5万元。 2.交付方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自然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除外)汇款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3.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4.2018年11月19日2018年至11月28日17:00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 5.供应商应将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注:上述内容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 6.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上需注明本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7.其它有关磋商保证金事宜详见总则 7.磋商保证金。 注: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在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须将保函复印件发送至sczz@sczz84510079.com,并致电028-65783579进行确认。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品目名称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行业划分 | L729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预算执行号:(2018)2119号,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C0808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5万元(其中:包件一预算品目为:C0808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5万元;包件二预算品目为:C0808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5万元;包件三预算品目为:C0808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包件一最高限价:85万元; 包件二最高限价:95万元; 包件三最高限价:75万元。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相应包件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829642。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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