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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参谋部汽车中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参谋部汽车中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参谋部汽车中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CY20181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车辆保险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须具备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5、供应商具备类似业绩,且有能力响应本次磋商要求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成功后可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运恒国际大厦十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运恒国际大厦十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参谋部汽车中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为了确保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本项目包含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1个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品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车辆保险续保服务
335,000.00元
335,000.00元
 
本项目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备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供应商具备类似业绩,且有能力响应本次磋商要求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起至 2018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9:00时--11:00时、13:30时--16: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须携带: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的报名当日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类似业绩一份,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9:00时--11:00时、13:30时--16: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成功后可购买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下午13:3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运恒国际大厦十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出席磋商仪式。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5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10002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广场,医大口腔医院北面第二个黄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4-22850099
电子信箱:lncy_one@aliyun.com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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