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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3
 
成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审批【2017】第554号、成华发改审批【2018】第20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成华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成华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审批【2017】第554号,成华发改审批【2018】第2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石岭社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2.2项目总投资:约35500万元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成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日转运量为15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转站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等。具体包括垃圾压缩转运站厂房(垃圾压缩转运、渗滤液处理、除臭等工艺设备)及配套环卫停车场及办公管理区等。不包含专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等)、设计(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及专项工程设计、各类深化设计、转运系统设备配置设计编制等)、工程建设施工(不包含专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最终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工作范围为准。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勘察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工程勘察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单位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5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
近5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垃圾处理项目设计业绩;
施工资质单位:
近5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企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企业所属专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1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6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成华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34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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