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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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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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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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元氏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JXC2018032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槐阳大街111号 |
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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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金信成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祥云国际西区7-1-80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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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数量:一批 |
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采购内容:元氏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业务装备采购 |
项目实施地点:元氏县 |
项目完成时间:7天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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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需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需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网上打印页(打印日期本公告发布之后)、需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注: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以第一个报名的为准。报名结束后,按照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在合格的供应商中,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不少于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金信成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氏县常山路14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2)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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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15030165386 |
传真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备注:1、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 2、投标人资格确认: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前往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