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宣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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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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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宣传项目
采购人 | 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宣传项目 | 预算价 | 38万元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人地址 | 襄城区青龙庙路2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宣传项目拟近期在襄阳公交车车身和公交站台对我市质量强市工作进行重点宣传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2016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同意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9年8月我市将迎接国家总局组织的考核验收。为加大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度,拟在襄阳市公交车车身和公交站台上进行质量强市方面的宣传。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是襄阳市唯一一家公交运营公司,全权负责襄阳市公交广告媒体的发布工作。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加大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度,根据工作安排,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近期在襄阳市公交车车身和公交站台对我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重点宣传。 2、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情形。 3、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是襄阳市唯一一家公交运营公司,全权负责襄阳市公交广告媒体的发布工作。为加强和扩大我市质量强市工作的宣传力度。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应作为唯一采购来源。 4、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9号)“四、其他事项(四)采购人为保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或为履行自身工作职能、或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采购的项目(如在特定影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上的广告宣传,定向调查、决策咨询服务、综合会展、专业培训,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邮政投递,房屋购置和租赁等),可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该项目符合上述情形。专家小组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 |||
拟成交价格 | 38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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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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