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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流水”景观提升配套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高山流水”景观提升配套工程
2、招标控制价:183.975902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高山流水”景观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50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泰山景区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1投标人资格要求:
8.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8.1.2、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8.1.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余款作为质保期,质保期(两年)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8.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1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红门管理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126号红门内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界处东行20米路南二楼)
邮箱:lczhb5t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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