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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家咀村等6个片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征地补偿类)政府购买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芦家咀村、五星村、同兴村、努力村、群力村北片、群力村南片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征地补偿类)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备案单(J18111424-0860)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芦家咀村、五星村、同兴村、努力村、群力村北片、群力村南片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征地补偿类)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8-212
  (二)项目名称:芦家咀村、五星村、同兴村、努力村、群力村北片、群力村南片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征地补偿类)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三)项目内容:
  1、完成芦家咀村、五星村、同兴村、努力村、群力村北片、群力村南片棚户区改造服务(征地补偿类)工作,包括: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服务、其他经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购买棚改服务事项等。
  2、本项目购买服务管理费费率上限为1.2%、购买服务管理费不得超过人民币3699.61万元、购买规模不得超过人民币355542.45万元,超过购买规模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中所有数据均以实际到位,并经审计后数据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WHQD ZC2018-212
  (2)标段名称:芦家咀村、五星村、同兴村、努力村、群力村北片、群力村南片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征地补偿类)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3)类别:服务
  (4)用途:芦家咀村、五星村、同兴村、努力村、群力村北片、群力村南片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征地补偿类)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5)数量:一项
  (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购买规模:355542.45万元
  (8)期限:8年(含建设期三年)
  (9)质保期:/
  (10)其他: /
  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购买规模的,其该标段报价无效。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 /。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须包含土地一级开发或城市棚户区改造);
  2、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自行查询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ww.court.gov.cn/wenshu.html);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供应商须承诺如若中标后一个月内与购买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各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会议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1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青山区临江大道86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账 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行 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30152100200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86521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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