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局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中心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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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局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中心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155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广州路与汶河路交汇1号鲁商中心A3座一单元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局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中心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1220180200005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抓车、固定式打捆机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4、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认证,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5、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报名;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000000 |
B | 打捆机、运输车、叉车、地磅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4、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认证,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5、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报名;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27.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