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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寿宁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寿宁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18]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寿宁县第五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平溪镇平溪村景洋街16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990.41平方米,建筑基地占地面积为1766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占地6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79.9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7979.92平方米,包含新建综合楼3082.92平方米);建筑5层,高度19.7米,主体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812.108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下浮25%计取,本工程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按施工招标控制价812.1083万元计算,最终以审核后的工程施工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监理服务费:人民币15.93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4日 00:00:00至2018年11月29日 00:0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5日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第五中学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平溪镇,邮编:3555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3栋六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3-2872396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 335 号
联系电话:0593-21733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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