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营盘山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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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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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营盘山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营盘山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d6d4b8b-3a73-4fc4-a419-482919271bde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0d6d4b8b-3a73-4fc4-a419-482919271bde | ||
建设规模: | 189.9179公顷0d6d4b8b-3a73-4fc4-a419-482919271bde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11-19 09: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1-23 17: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13529897000 |
标段编号: | GC530826201800018001001 |
标段名称: | 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营盘山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1-23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12-11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会-(江城)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70.6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为189.9179公顷,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区位于康平镇营盘山村委会权属境内。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5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待建)工程项目。 |
其他: | 1.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5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有效),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15年至今)完成土地整治2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项目经理(含备选)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待建)工程项目。提供近3年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4.类似工程业绩指:土地整治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烟水工程等。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受到停业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无违法违规、不良违约行为。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申请。 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8.云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8-12-11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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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