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8-846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143号文件、【2016】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人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
2.2工程规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楼1栋,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4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政府西侧地块,北至市府北路、西至华新街,南隔政兴路与友谊湖相望。
2.4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计划于2018年12月20日开工,计划2019 年1月30日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为1542.10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拒绝列入政府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承诺: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中标价;以招标人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清单单价和单价分析表作为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依据。承诺书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未经签字或盖章的,否决其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报名登记、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经理相一致。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随机抽取方式定标。所有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 2018年11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⑥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报名确认单、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规定收取1500元成本费,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319号、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