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专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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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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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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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壶关县人民法院就移动办公办案专网服务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拟成交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壶关县分公司,地址:壶关县新建南路63附近
根据山西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要求,该项目属原有采购项目的服务配套,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该项目依托省高院云平台,基于移动终端,数据卡实现移动办公、办案业务,因省高院2007年已构建了全省统一性质的移动VPMN专网,由于移动公司承建,按照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为达到与原有项目服务配套的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壶关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西省壶关县奋进大街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835523648
邮编:0466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编:046000
采购项目名称 | 壶关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专网服务项目 | |||
项目 清单 | 1 | 办公办案专网运行的应用服务 | ||
2 | 办公办案专网云服务流量通道 | |||
3 | 办公办案专网云安全体系 | |||
4 | 办公办案专网数据灾备体系 | |||
5 | 办公办案专网云平台OA服务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李怿 | 高级工程师 | 长治市神星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李杨华 | 副高 | 华北机电学校 | ||
苏慧玲 | 副高 | 长治市规划设计院 | ||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 根据山西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要求,该项目属原有采购项目的服务配套,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该项目依托省高院云平台,基于移动终端,数据卡实现移动办公、办案业务,因省高院2007年已构建了全省统一性质的移动VPMN专网,由于移动公司承建,按照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为达到与原有项目服务配套的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家论证意见 | 李怿: 基于山西省高院构建全省统一的移动VPMN办公办案专网在前,市县级配套在后,以及全省法院系统的一致性、安全性要求,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款“与原有项目服务配套的”要义,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苏慧玲: 根据壶关县人民法院移动专网接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移动专网建设方案,该项目属于原有采购项目的服务配套,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李杨华: 山西省法院移动办公厅办案平台已由省高院建成,现省、市两级已经运作使用且全省法院系统现使用的手机VPMN专网是由移动公司所建,各级法院也只能使用移动的网络服务。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可采用单一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