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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城市公共环境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城市公共环境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411201800021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代理机构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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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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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攀枝花仁和区宝兴南路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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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18-11-20 11:51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18-11-14 15:06
原公告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城市公共环境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57ff755016710d4f79f6770.html
项目包个数 1
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公告
各位供应商:
现发现《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公共环境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中有相矛盾的条款,需更正。
1、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第四项中要求,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实质性要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十八项第1条应提供的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相矛盾。
现统一更正为: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用于唱标,需单独提交,应为原件),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
2、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四项招标项目简介,1.工作内容:垃圾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范围:主城区、大河路、华美巷、炳仁线进出口等路段,含边坡、沟、坎及视野范围内(具体起止位置以甲方现场指定为准),共计597299.21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第六章项目概述2.清扫范围:主城区、大河路、华美巷、炳仁线进出口等路段,含边坡、沟、坎及视野范围内(具体起止位置以甲方现场指定为准),共计597299.21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与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中第一条作业范围相矛盾,其清扫范围统一更正为合同主要条款中清扫范围。[清扫范围:主城区、大河路、华美巷、炳仁线进出口等路段,含边坡、沟、坎及视野范围内(具体起止位置以甲方现场指定为准),共计644721.07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具体数据见附件2]。
3、要求供应商单独提供手执文件一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近期缴纳社保证明,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各1份)用于开标前资格性审查。
4、其他要求和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更正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名称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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