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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吉林通化梅河口市供电公司康大营供电所新建工程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网吉林通化梅河口市供电公司康大营供电所新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81126-JL01-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吉林通化梅河口市供电公司康大营供电所新建工程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8-220581-47-03-002893,项目业主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梅河口市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国网吉林通化梅河口市供电公司康大营供电所新建工程监理。监理内容为(建筑面积745.20㎡,占地面积248.40㎡,最大跨度8.6米,容积率0.77,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高度12m。)施工全过程监理,项目资金已落实。
    2.2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康大营镇康大营村。
    2.3监理服务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工期377日历天。
    2.4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的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梅河口市供电公司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大街109幢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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