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路灯岫线杨家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招标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省级公路灯岫线杨家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公路灯岫线杨家道口平改立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道路与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密电[2017]1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灯岫线与辽溪铁路杨家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项发[2018]545号) 批准,招标人为 辽阳市公路管理处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 省级公路灯岫线杨家道口平改立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辽阳县寒岭镇灯岫线上。本项目设计起点桩号为K57+931.411,设计终点桩号为K58+700,路线全长0.769公里。根据地形、地势及地方有关部门意见,在K58+023.1处利用铁路修建的1x28.5米框构桥进行下穿。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1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8 年 12 月 17 日;计划交工时间: 2019 年 6 月 3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1、投标人在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累计独立完成过长度不少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基或桥涵)工程施工。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下同)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土建(含路基或桥涵)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下同)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土建(含路基或桥涵)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号) 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以及上述原件的彩色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60000 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2 月11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四楼)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投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iaoyan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阳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 辽阳市太子河区胜利路69号 邮政编码: 111000 联 系 人: 吴 涛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政编码: 110166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24—83738988 邮 箱: sydtgczx@163.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