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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
项目编号:QZJL201808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狮服装城综合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59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QZJL201808049
二、项目名称: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
(3)投标人在开展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业务中接受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管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进行计费,未提供书面承诺或不响应该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备案资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备案截图)。
(6)投标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福建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支机构执业造价工程师应符合《关于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价【2014】2号)规定。 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在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中企业信用一览表最新查询截图,造价师人数须符合人数要求。查询网站http://www.fjgczj.com/Web/Extend/CreditRating。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
六、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2、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不注明编号的投标将被拒绝;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4日 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4日 9:30(北京时间),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十二、采购人: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狮服装城综合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三、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59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 qzjlzbdl@163.com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3)投标人在开展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业务中接受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管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进行计费,未提供书面承诺或不响应该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备案资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备案截图)。(6)投标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福建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支机构执业造价工程师应符合《关于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价【2014】2号)规定。 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在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中企业信用一览表最新查询截图,造价师人数须符合人数要求。查询网站http://www.fjgczj.com/Web/Extend/CreditRating。※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7:29 至 2018年1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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