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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三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淮安市新渡乡中心小学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新渡乡中心小学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HAZC-2018100011-HY)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0万元;
(2)本次采购项目是淮安市新渡乡中心小学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谈判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谈判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中须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所投面料自2017年1月以后的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禁止使用含有芳香胺的面料)、阻燃一级报告、罗马杆检测报告;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面料≥0.5米*0.5米正方、含套头罗马杆≥30公分,有纺布带加内环套圈2只,样品带至开标现场,中标后样品封存;
(5)谈判供应商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谈判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8年0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8)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说明: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18条。
四、谈判公告发布、谈判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谈判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谈判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谈判公告发布时间同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供应商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网上招投标系统,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未在网上报名单位,谈判时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谈判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在谈判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谈判。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CA证书办理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 11月29日上午14:30时(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www.haztb.gov.cn:8000/TPBidder
谈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六、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指定帐户并到中心304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在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只需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法函〔2011〕181号]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中标人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注意事项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化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关于电子化网上投标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谈判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示范格式五),同时将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一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在签到薄上签名,否则不予接收。
2、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未提交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对于不同载体的响应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光盘(U盘)投标,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但网上响应文件、光盘(U盘)响应文件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供应商通过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www.haztbb.gov.cn)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4、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电子公章(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公章的扫描件)即为生效。
5、谈判文件使用新点招标工具编制,请供应商选择使用新点投标工具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工具,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下载,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陆工联系,电话:15851739163。
谈判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将谈判供应商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储于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中,作为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如果谈判供应商不递交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光盘(或U盘)上需贴上标签纸并写明项目名称和谈判供应商名称。
   八、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淮安市新渡乡中心小学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潘丽丽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13776706770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5楼西
邮编:223300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0517—84934506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2018年11月21 日
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竞争性谈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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