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洋下海绵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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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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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园林局
乙方: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XRD[GK]2018030的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洋下海绵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公园服务 | 公园服务 | 3 | 年 | 国内 | 636400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零玖万贰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满足招标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根据《晋安区公园保洁细则》考核情况进行付款,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2、发放等级:考评实行绩效挂钩制,根据综合考评得分,按照不同等级按月拨付全额或扣除相应保洁经费。 (1)得分大于90分(含),全额拨付当月保洁经费; (2)85(含)-89分(含)的,按当月保洁经费5%扣除; (3)80(含)-84分(含)的,按当月保洁经费10%扣除; (4)<80分的,扣除当月保洁经费20%。 3、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 乙方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为: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3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4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5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6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7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8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9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0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1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2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3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4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5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6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7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8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19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0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1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2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3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4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5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6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7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8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29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30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31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32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33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34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35 | 2.77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36 | 3.05 | 采购人每月根据考评情况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相应的保洁费用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从 2018 年 10 月 23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止。。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内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洋下海绵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保洁范围包含硬地、绿地、水体、建筑物、公厕等。
二、项目要求:
(一)整体要求
乙方应具备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二)基本要求
1、环卫保洁时间及范围:
1)、公园保洁采用8小时一班制;
2)、为更好地服务游客,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检查时,要求上班中午不休息,保洁人员要在岗在位。。
2、硬地、绿地、沿河道两岸滩涂地保洁作业要求:
1)、实行“普扫和全园保洁”。普扫工作应在8:00完成,全园保洁时间为8小时制;范围为硬地、绿地、水体、建筑物、沿河道两岸滩涂地环卫保洁。
2)、严格实行全园保洁清捡制度、清扫工作要求全面、彻底,符合上级各类检查标准,做到路面、花坛、绿地、地穴树头、果皮箱四周、儿童游乐场、健身场所等清洁无杂物、污物、异味。
3)、每天一次清洗公园设施(如石桌、石椅、标示牌、宣传牌、警示牌、雕塑等);每天清洗广场及栈道,做到地面整洁、无痰迹、无污迹、无扬尘;园灯及时清洗(含灯罩的清洗),及时清除设施(如电线杆、墙面、园林小品等)上的违规张贴及污迹,及时水面保洁;亭廊、车棚等建筑物屋顶及墙体定时清洗。
4)、雨后及时清除园内设施的积水、污泥。
5)、保持路沟、沟眼、园内排水系统及其设施清洁畅通。
3、园内垃圾作业要求:
1)、园内垃圾应袋装、集中堆放于指定地点。每日早晨8:00以前及时清运,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收集点周围卫生整洁,垃圾无积压、无洒漏。
2)、及时清洗垃圾桶,做到桶壳清洁、桶外无明显污渍,桶内无积污、无异味。垃圾桶应套袋,每天垃圾清理完应及时更换垃圾袋。
3)、严禁将垃圾倒入内河和栈道下方等,按指定点倾倒。
4)、环卫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无破损车容。
5)、各种清洁、维修工具用后必须随时带走或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6)、如遇园内的外来垃圾等应及时清理。若违反《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破坏公园设施、绿化等)。
4、环卫保洁人员的作业要求: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在公园开放时间内定人定岗定责。
2)、环卫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不得怠工、扎堆聊天、吃东西、干私活等,乙方人员不能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3)、挂牌上岗;统一着装(或环卫背心);衣着整洁;不穿拖鞋。
4)、举止文明、不说服务忌语。
5)、环卫保洁人员应爱护公园各类设施,不得破坏公园所有设施。环卫保洁人员有义务及时汇报公园设施损坏情况。
5、公厕环卫保洁作业要求:
1)、公厕保洁范围及人员:
2)、公厕保洁员必须单独设岗,不得与园区保洁员混用,人员交接班要准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
3)、擦拭墙壁、门、门窗每周一次,做到无灰尘、污渍、污垢、无水迹。
4)、及时清洁并擦拭洗脸盆、小便器、坐便器、地板等,做到无灰尘、污渍、污垢、无水迹、无异味。
5)、确保洗脸盆、小便器、坐便器、地漏等上下水通畅,若发生堵塞由乙方负责清理疏通。
6)、及时收集公厕内垃圾筒的垃圾;做到垃圾不超过2/3垃圾筒容积。
7)、每月对公厕及周边定期进行一次消毒。
8)、粪池、粪坑做到粪水无溢出、无泄漏、基本无臭味,坑内粪渣小于2/3容积。公厕保洁员应尽早发现化粪池可能发生堵塞、满溢现象,确需清掏粪池,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许可后进行清掏。(因市政排污造成堵塞,清掏费按实算)
三、环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乙方在承包期内的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必须符合《晋安区公园保洁细则》及国家或地方有关行业质量标准。
四、承包期限
1、从 2018 年 10 月 23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止。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保洁服务费中标价三年总计壹仟玖佰零玖万贰仟元,(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每月人民币伍拾叁万零叁佰叁拾叁元(小写:530333)元整。实际支付费用根据《晋安区公园保洁细则》每月考核结果支付。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乙方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实的发票,甲方在次月前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洁服务费用,按实际考核结果支付。
六、结算方式
1、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根据《晋安区公园保洁细则》考核情况进行付款,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2、发放等级:考评实行绩效挂钩制,根据综合考评得分,按照不同等级按月拨付全额或扣除相应保洁经费。
(1)得分大于90分(含),全额拨付当月保洁经费;
(2)85(含)-89分(含)的,按当月保洁经费5%扣除;
(3)80(含)-84分(含)的,按当月保洁经费10%扣除;
(4)<80分的,扣除当月保洁经费20%。
3、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
乙方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为: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中所规定的环卫质量标准,为保障合同及时全面履行,甲方争取在次月5日前做好上月日常环卫保洁考评工作,并及时将考评结果通知乙方。甲方对考核扣分事项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供乙方核对、查实。
2、甲方应及时按照当月的环卫保洁考评记录支付保洁服务费用,乙方工作质量未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实际作业经费中进行相应扣减。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乙方用于存放小型作业工具的工作间,但不提供乙方作业人员的食宿用房。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接入口(点),乙方应根据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接驳作业。
5、甲方与乙方的聘请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工伤与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障聘请人员的基本权利,如出现因乙方公司管理原因而造成的聘请人员到上级部门进行上访等现象,且经甲方告知后未按照甲方要求期限平息上访等现象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费用5%。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环卫保洁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各项环卫保洁工作;每日(含节、假日)7:30前完成承包园区范围内的普扫工作。8小时制保洁,保持公园设施(如桌椅、警示牌、公共建筑物、雕塑等)清洁,及时清除设施(如电线杆、墙面、园林小品等)上的违规张贴及污迹;保持亭、廊、栏杆、山石、园林小品无蜘蛛网、无污物。
2、应遵守园内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要求和公园各类规章制度,作业时不破坏绿地、设施等。作业人员在上班期间,均应穿着工作服及佩戴经甲方确认的工作牌。认真清扫,热情服务,不得与游客发生冲突。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设置作业警示装置,以保证自身和游人的安全。
3、应负责自备环卫工作工具及其相关材料。自觉保持工具间,保洁车等设施的完好整洁。
4、作业人员应及时收集、清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垃圾,严禁向河道和栈道下方倾倒、焚烧垃圾。
5、乙方应自备抽水泵,使用时应根据有关安全规程接驳水、电。在进行清洗地面等作业时,如因工作人员用水用电不当,造成自身或他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完全承担因工作人员违章操作或违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6、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生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因甲方在园区内人手有限,本着友好互助的精神,在适当的范围,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如搬运展板、矿泉水、传递信息等事务,同时,乙方在工作中如有困难,甲方也应积极帮助解决。
8、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环卫作业内容转包给第三者。
9、乙方有权催促甲方及时进行绩效考评,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及时取得保洁服务费。乙方对甲方的考评结果可以提出异议。
九、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1、甲方逾期三个月未支付保洁服务费的;
2、本合同生效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免付实际产生服务的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服务费;若乙方未提起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拒付当月的服务费。
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双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服务费。双方应在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清点并移交资产。
十二、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内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晋安区园林局 | 乙方: | 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新中路128号2-912 | 住所: | 晋江市西园街道砌田社区农贸市场107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许少伟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林捷13055534131 | 联系方法: | 1875043030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458365176 |
签订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园林局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