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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项目(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2018-0035
1.采购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C2018-0035)进行询价采购。
1.2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预算约:40.46万元,图书数量总册数25143册,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价。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SZC2018-0035 
2.3采购内容:采购图书一批,图书数量25143册,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2.4质量要求:
2.4.1本次询价采购的图书的印刷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2.4.2供应商必须保证图书进货质量,严格从国家正规出版社订购合法出版物。要求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的图书附有供书清单。若出现有盗版或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2.4.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图书与本次采购目录清单相符,如果出现违例,超出清单的图书不予付款;
2.4.4印装要求:外观精致,版式设计精美,封面、扉页等能恰当反映图书内容,装订印刷结实、平整;纸质均匀,内文用纸不低于60克双胶纸;印刷清晰规范,不露不透,字体字号大小规范;供应商所供图书出现开胶、缺页、倒装等质量问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调换;
2.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供货方案:中标方需提供满足10日内配送验收合格货物的详细配送实施方案。
2.8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9售后服务:
2.9..1成交方应对所提供的图书进行检查,确保图书没有错发、缺损、缺页、亏损、装订、印刷等方面的情况。如确有此类问题,中标方应无条件于7日内调换。
2.9.2成交方应完成配送图书的编目、贴标签、归类、上架、建档、信息采集任务。
2.9.3成交方需将采购图书免费送达至各涉及农家书屋点(全市289个点配送任务)。
2.9.4成交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图书配送到位,并完成后期加工及上架验收。
2.9.5成交方应明确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10交货及验收
2.10.1采购货物由成交方统一免费送达至各涉及农家书屋点,由隆阳区图书馆负责人和各农家书屋管理员一同验收。经验收确认后,在《保山市隆阳区2018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项目验收确认书》(自拟)上签字认可。并加盖隆阳区图书馆及农家书屋所在村(社区)行政公章。
2.10.2各涉及农家书屋采购图书全部配送到位,《保山市隆阳区2018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项目验收确认书》全部签字验收后,由成交方集中交至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经查验属实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出具全面验收证明。
2.10.3成交方应保证有足够物流车辆进行物流配送及完善的配送服务机构。
3.询价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须具备本项目供应、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询价小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询价采购文件,此为获取电子询价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现场报名及纸质文件获取地点:网上报名成功者,请报价供应商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进行报名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询价采购文件的服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5.2电子询价申请文件的递交:在询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电子询价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及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报价申请文件后,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于递交报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询价申请文件(光盘,确保电子询价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询价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询价申请文件为准)和纸质询价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询价申请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询价申请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电子签章),纸质询价申请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注:电子询价申请文件应与纸质询价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相关费用
6.1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递交方式:网银、转账(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否则无效)。
询价保证金递交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 号:5305 0172 8640 0000 0026
备注: JSZC2018-0035项目询价保证金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875—2233939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询价保证金,询价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6.2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正阳北路12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9.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218607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35876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18-11-22 14: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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