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监理项目需求公示(S2018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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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聊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监理项目需求公示(S20180750)
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监理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270.0万元
三、采购品目名称及采购数量:
采购品目:C0103 数据处理服务 采购数量:1.0
四、项目概述:按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9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聊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聊政字〔2018〕17号),我市将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并推行监理制度,对各县(市、区)的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由于该项工作工期短、任务重,作业过程、技术方法的合理性及成果质量控制是整个工作的关键,为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保证成果质量。《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要求推行项目监理管理,实施全流程监管,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转入下一阶段。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市统一时点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责,为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对本地区统一时点土地调查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市级自检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期间形成的成果数量多,种类丰富,质量把控难度大,对监理检查工作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资金支付说明:合同签订后,2018年甲方付款合同额的30%;根据工作进度和质量,2019年付款合同额的40%;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后支付剩余合同额的30%。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聊城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聊城市
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公示日期: 自2018年8月29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技术、服务等要求
八、意见反馈
请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实的原则,对采购公告(公示)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及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标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