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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9】194号)、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期)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景交[2018]12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期实施总长度为1.853km,具体实施范围为第一段:K12+662.776~K12+838.007,路线长度0.175km;第二段:K17+669.998~K18+087.165,路线长度0.417km(含短链0.462m);第三段:K19+599.707~K19+677.773,路线长度0.078km;第四段:K28+000~K29+943.346(实施范围为K28+760~K29+943.346),路线长度1.183km。本项目路面工程为级配碎石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砼面层,共设盖板涵78.25米/7道,圆管涵54.5/5道,平面交叉1处,交安设施及绿化等沿线附属工程。
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路面设计荷载等级:BZZ-100KN,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I级,其它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2.3 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
2.4 招标范围: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期)的路基、路面、涵洞、平面交叉、交安设施、绿化等沿线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4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18个月(包括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17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11月23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jn.lssggzy.com/jnwe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马希青,联系电话:0578-2789773。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拒绝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 户 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 0003 9238 02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 17 日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5.4 招标人定于2018年 12 月 17 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如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jn.lssggzy.com/jn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jn.lssggzy.com/jn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交通大楼10楼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政编码:323500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日  期:2018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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