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精准脱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十堰市郧阳区精准脱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十堰市郧阳区精准脱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经有关部门以郧发改[2018]86号文批准,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该工程位于郧阳区,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16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5011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2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承担建成后维修义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确保达标排放。
三、投标人资格:
3.1本次设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3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4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6本项目设计、施工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3.7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网站上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招标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其他不符合信用条件的,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8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报名。
5.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投标人资格所列所有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仅提供彩色影印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26日9时00分整,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xzbzx.cn)以及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yx.gov.cn)上发布。
八、报名监督电话: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
九、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