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9年松江区各界人士迎春团拜会活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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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松江区各界人士迎春团拜会活动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等相应的经营范围;(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松江区各界人士迎春团拜会活动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125-368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Dc18705) 3、预算编号:15-18-54593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9年松江区各界人士迎春团拜会活动项目,按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要求,负责2019年松江区各界人士迎春团拜会整体演出策划、灯光设备、视频设备、音响设备、舞美制作、多媒体视频制作、摄像与导播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 7、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1-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0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最近一个季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凭证和纳税凭证(材料须有效)。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1-28 16:00:00至2018-12-0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期间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楼,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8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2-18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书面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1楼)。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开标(现场: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1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一份。(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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