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关于确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项目承担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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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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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人 | 十堰市茅箭区科学技术局 | ||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 MJGPC201865 | 预算金额 | 30万元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街道武当路71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 | 湖北远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依据关于下达十堰市茅箭区2017年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计划函,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7]40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鄂发改地区[2017]465号)下达了2017年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计划(十协办[2017]10号、十协办[2017]12号),抓紧完善科技平台、创业创新平台对接。开展与北京科技平台的对接活动,与北京科技成果平台、高校对接。筛选相关产业成果转化项目,推进辖区企业引进应用科技新成果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理由:为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十堰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培育计划,要求引入一家科技服务机构,经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推荐,选择了与北京理德斯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在我区建设汽车行业成果转化平台。鉴于湖北远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理德斯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的分中心合作单位,且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平台建设成功后双方将在科技平台、创新平台方面进行深度服务对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第三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于确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项目承担单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选择湖北远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实施服务供应商。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要求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专家论证意见:湖北远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符合项目需求及采购要求。 专家信息: 1、何苗苗 十堰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 中级 2、高俊才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技术装备站 高级 3、邓波宇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高级 | ||
拟成交价格 | 不高于预算金额,最终成交价格在单一来源谈判时确定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9日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