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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信用办公室_单立柱宣传_SC[2018]5809网上竞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对黑龙江省社会信用办公室_单立柱宣传采购及服务进行网上竞价,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因目前为网上竞价试运行阶段,如有操作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一、项目编号:SC[2018]5809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社会信用办公室_单立柱宣传
三、资金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资金合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用途:广告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竞价内容: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品牌型号
第1包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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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立柱广告设计、喷绘、安装
在京哈高速K9公里处广告单立柱,设计、喷绘、安装规格高6米宽18米2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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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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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三)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
五、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七、竞价
(一)本项目无需报名,不收取保证金,不收取采购代理费,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上竞价管理”界面,选择本项目即可参与报价。
(二)响应供应商对单项或多个商品进行报价。报价时必须在满足采购人所有技术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选择采购人提供的任一品牌型号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必须对所投产品是否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是否为小微企业进行响应;
(四)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所提供的证明中品牌型号与采购人提供的品牌型号不一致的;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3、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
(五)对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厂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9%的价格扣除,需上传供应商和厂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即:评审价=报价-报价×9%
(六)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及所投产品厂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需上传供应商和厂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应查询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
即:评审价=报价-报价×10%
如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以下证明:
1、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2、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3、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七)企业信用记录核查
1、核查内容:由采购中心经办人核查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三位供应商的企业信用记录。
2、核查路径和内容:
通过“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核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核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采购中心经办人应按网上竞价公告规定的查询网站、核查事项开展核查工作,以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如发现供应商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则响应无效。
(八)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以废标的。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报价
网上竞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应当优先选择列入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后,再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二)响应无效
凡发现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将相关情况报省级财政部门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竞价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九、合同授予
(一)发布成交公告和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及应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网上竞价公告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合同由采购人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传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4、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5、质保金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办合同条款协商制定。
6、合同参考格式,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里下载。
(三)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15]2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十、询问和质疑
(一)对网上竞价公告的询问和质疑
1、对网上竞价公告的询问
(1)采购人负责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和采购人改动竞价公告标准格式模板所发生的询问。
(2)采购中心负责受理答复供应商对竞价公告标准格式模板内容的询问。
2、对网上竞价公告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价公告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公示期内在网上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对竞价过程或竞价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1、对竞价过程或竞价结果的询问
供应商对竞价过程或竞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或网上询问方式。
电话询问:王丽阳 电话:0451-87220730
网上询问:
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通过登录系统成功报价后,方有资格通过系统内的【网上询问】窗口进行网上询问。
2、对竞价过程或竞价结果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价过程或竞价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质疑投诉管理】窗口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提起质疑应当符合的条件
1、对竞价公告质疑应当符合的条件
(1)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通过登录系统进入“网上竞价管理”后,方有资格通过系统内的【质疑投诉管理】窗口提交对竞价公告的质疑函;
(2)竞价公告质疑受理期为竞价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竞价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质疑事项不得超出竞价公告的内容;
(4)质疑函中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竞价过程或竞价结果质疑应当符合的条件
(1)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通过登录系统成功报价后,方有资格通过系统内的【质疑投诉管理】窗口提交对竞价过程或竞价结果的质疑函;
(2)竞价过程或竞价结果质疑受理期为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质疑事项不得超出竞价公告规定的范围和要求;
(4)质疑函中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对虚假、恶意质疑的处理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对虚假、恶意质疑的供应商,在一年内再投标时给予严格限制,同时报省级财政部门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十一、贷款担保
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到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政府采购贷款担保,联系电话0451-87193027、13100870601
十二、履约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三、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17时30分,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上竞价管理”界面,按照系统设定的格式逐项响应,截止时间后无法报价。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社会信用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采购文件处联系人:王丽阳 电话:0451-87220730
十五、公告期限:本竞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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