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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已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单位为该项目三个县国土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招标(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土调查办〔2018〕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YNBK-BS-2018-63    
2.2 项目名称: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2.3 采购内容: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土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及《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对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国土进行调查,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工作内容及要求。具体分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各标段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合计(万元)
第一标段
施甸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1

292.62
292.62
第二标段
龙陵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1

312.00
312.00
第三标段
昌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1

447.58
447.58
注:本项目批次总预算为¥10522000.00元(大写:壹仟零伍拾贰万贰仟元整)。
2.4 服务周期: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县(市)域范围内的全部国土调查与建库工作,且通过省级检查验收。2019年12月31日,完成统一时点更新。2020年,完成县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成果提交时间最终由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而定。
2.5 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国土调查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在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内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并按国家、省验收规范标准,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不动产测绘专业。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测绘类)或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已注册在本单位),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全职人员。
3.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应有30%以上的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第三次土地调查办或省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办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监理、质量检查服务单位。
3.7中标限制:同一投标人,其资质为甲级测绘资质的,在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投标中,中标数量不超过10个县(市、区);同一投标人,其资质为乙级测绘资质的,在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投标中,中标数量不超过 5个县(市、区)。若投标人中标数量超过以上规定,采购人若发现投标人被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数量超过本规定,采购人可依据本规定否决其中标资格直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8满足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技术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3.8.1投标人中标后在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场,中途若遇特殊不可抗拒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配备具有同等任职资格资历条件人选,确保调查项目顺利开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
3.8.2投标人中标后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安排满足调查项目所需人员和设备进场,确保调查项目顺利开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地点: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0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在网上报名后请按以下要求到 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呈贡雨花毓秀新天地商业街L幢121号时光影城楼上)办理现场报名事项,两项报名均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6日上午09  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2楼4号开标厅。
5.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5.2.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http://www.bszwzx.gov.cn/)(详见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标段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   号:100764695070010002
联 系 人:杨青云
联系电话:0875—2236039(保证金事项)
6.2相关费用: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八、联系方式
第一标段采购单位:施甸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标段采购单位: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龙陵县松山路中段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77529703  
 
第三标段采购单位: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昌宁县滨河西路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8754375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14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871-65838555
九.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备注: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获取文件和递交文件。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 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 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9198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保山市三调招标文件项目(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采购公告终.pdf2018-11-27 16: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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