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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年度计划编制及单项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格后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门市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年度计划编制及单项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招标人为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门市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年度计划编制及单项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门市相关镇区;
(2)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
405万元;
(3)招标范围:海门市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现场调查、一般性资料搜集、多方案论证、可研、年度计划编制及单项工程勘察、勘测、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各种报告及图纸文件整理并按统一格式编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业主、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施工期间的配合工作、组织项目评审(不少于3次)、工程验收复核及项目竣工阶段后续服务、节余资金增建工程的规划设计等;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设计
405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含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中标后可将勘察及测量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及测量单位)
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含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中标后可将勘察及测量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及测量单位)。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组人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9)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 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jy.ntzw.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当有效投标文件大于或等于9家时,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文件小于9家大于5家时,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4家;当有效投标文件小于或等于5家时,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中标单位数量为1家。
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开标及评分→综合标评分→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技术标、综合标及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进度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三、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20分、综合标20分、商务标60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技术标评审(采取暗标形式)(20分)
技术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分):
(1)对招标项目理解及设计思路;(2.1-3分)
(2)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重点、难点等方面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2.1-3分)
(3)对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实施组织方案;(2.1-3分)
(4)对招标项目工程设计的进度目标及保证措施;(2.1-3分)
(5)对招标项目工程设计的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2.1-3分)
(6)对招标项目工程设计的投资控制及保证措施;(2.1-3分)
(7)为招标项目设计阶段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及后续工作的计划。(1.4-2分)
注:上述表述没有的该项不得分。
暗标要求:
1.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2.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
3.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4.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5.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
(三)综合标评审(20分)
综合标主要通过以下方面进行评分:
1、    企业业绩(20分):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包含千亿斤粮食、土地整治、农业开发项目)设计业绩,单个设计合同建设规模超过3万亩或项目总投资超过8000万元的,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20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及规模以合同为准。)
注1: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综合标评分项目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评委根据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投标人要对所上传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商务标评审(60分)
(1)确定有效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费率为3%,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工程施工招标时确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报价费率等于或低于3%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15分, 每下浮1%扣0.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委完成评标后,当有效投标文件大于或等于9家时,应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5名为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文件小于9家大于5家时,应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4名为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文件小于或等于5家时,应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3名为定标候选人。中标单位数量为1家。
(五)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数量按“苏建招办【2017】3号”要求),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在定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
(1)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排名,按名次得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以此类推),按照各投标人的累计分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名,最终得分最高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也相同的,则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排名原则:
(a)定标委员会成员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照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b)择优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企业能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同时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设计补偿,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门市北京路600号
地址:
海门市定海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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