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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CL1、Cl4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
特种车辆购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特种车辆采购已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川高路函【2018】220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特种车辆购置中的部分车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南江县光雾山镇的米仓山,止于巴中市东兴场,。路线(四川境)全长约114.889km,已建成通车。
2.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2.3招标范围
为保障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畅通,为通行车辆提供快速、高效的凊排障及救援服务,招标人拟采购管理及救援车辆,本次采购内容为原特种车辆购置计划中的2台车辆,具体采购设备清单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供货期
(天)
交货地点
CL1
多功能清障车

1
90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巴中管理公司 
CL4
25吨吊车

1
90
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代理商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有效授权书;
3.1.3销售业绩:近一年(自2017年1月起),拟供设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销售业绩:
CL1标段:多功能清障车5辆及以上;
CL4标段: 25吨吊车5辆及以上。
(2)若为进口整车产品,销售业绩不作要求。
3.2其他要求: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申请1~2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获得  2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设备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处理)。
3.6信誉要求:
(1)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2)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由投标人进行承诺)。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27 日上午9:00 时开始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二: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需考察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
投标人须在2018年12月 18 日上午8:30至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18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每个标段人民币100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采用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方式二: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51001763702051509436
开户行:建行巴中分行
现金担保必须由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
方式三: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
(1)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
注意:①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
②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bsgs.sc.cn/)发布。
9.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bsgs.sc.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第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7】4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川交发[2017]29号及川交发【2017】47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508室
邮  编: 610041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周先生  许先生
网  址: http://www.bsgs.sc.cn/
 
招标人: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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