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乙方: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8135的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310 组/批次 国内 8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CTI GB18401-2010、GB31701-2005、QB1002-2015、GB/T4100-2005等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按合同约定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的规定和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组织实施商品抽检。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乙方未按规定要求的商品质量必检项目和制定的抽样检验方案中的项目进行检验,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费用。 二、乙方未按约定要求及时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情况汇总表》寄送甲方备案时,甲方将扣减应付检验费的2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按约定要求及时寄送《各抽样地区不合格商品情况汇总表》、《检验报告》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的,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费用。 三、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抽样检验工作汇总和总结报告,事先又未经甲方同意延期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扣减应付检验费的5%作为违约金。超过10天未能提交的,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费用。 四、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抽检结果错误或所提交的各类报表材料与录入系统软件中的信息有误差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在甲方公布的同一媒体上,向社会作出解释和说明,消除影响。甲方将视情扣减应付检验费的50%~100%作为违约金。 五、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品抽检的纪律和规定,严守秘密,不徇私情。对抽检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甲方将视情扣减应付检验费的50%~10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向经营者反馈抽检结果,如实向甲方汇报抽样检验情况。对虚报、瞒报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行为,在媒体上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甲方将视情扣减应付检验费的50%~100%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若将经营者和生产者名称及主要项目内容填写错误及有违反上述其他有关条款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视情扣减应付检验费的10~20%作为违约金。 八、甲方因未能协调当地工商局协助乙方按时取样而造成乙方未按时完成抽样检验任务,乙方相应责任得以免除。 九、甲方对外公布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报和说明,其内容超出乙方报送的有关材料时,应征求乙方意见,否则,乙方不负因通报内容与抽检结果不符,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中,委托乙方进行抽样和检验(以下简称“抽检”)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抽检商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装饰装修材料、燃油、五金产品类商品
二、委托抽检地区;龙岩市各县流通领域
三、委托抽检场所;龙岩市内批发及零售场所
四、委托抽检商品总数;本次抽查检验310批次。
第一类:服装鞋帽商品共60批次,新罗20批次、武平20批次、漳平20批次;
第二类:床上用品商品共80批次,永定20批次、上杭20批次、长汀20批次、连城20批次;
第三类:装饰装修材料(陶瓷砖)商品共80批次,新罗20批次、武平20批次、长汀20批次、连城20批次;
第四类:燃油类(机油)商品共50批次,新罗20批次、永定10批次、漳平20批次
五、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上述五项内容,按附则有关条款执行)。
六、委托抽检内容: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及产品的执行标准要求,和你单位上报的“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方案”,对商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
第二条 委托要求
一、乙方接到甲方下达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委托书》后,应在2日内组织实施商品质量抽样工作。派出不少于2名抽检人员,持甲方下发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委托书》及相关的资格和身份证明,在当地工商局领导下,组成抽样小组,赴指定的经营者处进行取样。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抽样人员和经营者(负责人)应当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上签字、盖章。经营者位于市场内的,应要求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也要在工作单上签字、盖章。
二、抽查取样应由两名以上工商执法人员和检验机构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组成取样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流通领域经营场所或仓库内随机取样。样品应以小包装原样或整件抽取,因特殊情况以散装取样的也应抽取含有商品标识的样品,抽取的数量以满足检验和备份留样为限。抽取的样品和备份样品应当封样并由承检机构带回,特殊情况经实施抽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将备份样品封存在经营者处。
抽查样品应以购买方式,按经营者进货价格购买,不得向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经经营者同意,可以由经营者无偿提供。
抽取的样品数若有变化,应报经甲方确定认可,否则,甲方不承担有关费用。在抽样工作结束3日内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情况汇总表》报送甲方。
三、检验结果判定。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商品质量检验项目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做出综合判定。检验数据和综合判定应当准确无误,科学公正。对需要由甲方认定的内容,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待认定后,综合判定抽查结果。
四、检验结果反馈。乙方应严格按照商品检验时效,做出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在《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中对商品质量做出是否合格的判定;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做出详细说明。对不合格和涉嫌假冒的商品先将《各抽样地区不合格商品情况汇总表》和《检验报告》以及涉嫌假冒商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寄送甲方一式4份,以便甲方及时对不合格和涉嫌假冒商品进行封存;3天后乙方再将不合格商品的《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以挂号方式寄送经营者和标称生产者,并告知经营者和标称生产者,若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或要求复检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抽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检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甲方收到经营者或生产者的申请复检报告后,经审核同意后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向复检机构送达样品。
第三条 抽检信息的综合汇总
一、乙方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录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全部信息。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名称应是法定名称,经营者应以营业执照上名称为准,生产者应以商品标识注明的名称或以生产者回执上的印章名称为准,不得随意简称;消费提示:是针对不合格项目和存在问题产生后果和危害程度予以说明,要求通俗易懂,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乙方应对录入系统中的全部信息正确性负责。
二、乙方在检验最终结果确定后,利用系统软件及时对抽查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合格商品《检验报告》一份;
(二)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意见;
(三)按规定要求提交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总结报告;
《抽样检验结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要求
1、概况
(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的时间、地点、场所、商品、样品数、检验标准和依据、总合格率、各地区合格率、各商品内、外质量合格率等总体情况)。
2、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
(1)各商品质量检验结果情况;
(2)各经营者被抽检情况;
(3)部份优质商品质量情况及经营者和生产者情况;
(4)部份劣质商品质量情况及经营者和生产者情况。
3、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
(1)商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商品标识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4、分析存在问题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环节中产生的原因和给消费者造成的侵害。
5、针对不合格商品存在状况,应采取处理措施的建议。
6、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建议。
7、针对不合格商品质量情况,给消费者的提示。
(四)应报送下列表格
1、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合格商品名单;
2、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
3、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内在质量不合格商品名单;
4、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标签、标识不合格商品名单;
5、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涉嫌假冒商品名单;
(分别按合格、不合格严重程度填写,最差的排在前,尔后次之)
第四条 委托权限范围
一、乙方应在《计量认证合格证》(CMA)和所具备的承检资格认可范围及甲方委托事项范围内实施商品质量抽样检验。超出上述范围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任何一方遇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有关抽样检验方案的,均应提前两天事先通知另一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下,方可改变实施方案。否则,另一方不承担因抽样检验方案改变而产生的责任。
三、甲方拥有对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而生成的相关资料、信息等内容的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发布和提供给有关部门或单位。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扣除应支付的全部检验费。
四、甲方对委托商品抽样检验取得的样品(含备份样品)拥有所有权。乙方在抽查检验工作结束后,填写《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移交清单》并在15天内将全部样品移交给甲方。具体移交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因故未能将样品移交给甲方时,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检验费中,扣除相应的样品费。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事项再委托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第五条 委托报酬
一、检验费用主要包括:检验费(含其他费用)、样品费两项。
二、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检验商品的数量,付给乙方检验费。检验费依据经甲方审批乙方制定的抽样检验方案中所约定的检验费标准结算,样品费据实结算。
三、付款方式。检验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抽检任务全部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制作《费用决算表》和《费用清单》,经甲方审核后20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附则
第七条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抽检商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装饰装修材料、燃油、五金产品类商品
2、委托抽检地区:龙岩市各县流通领域
3、委托抽检场所:龙岩市内批发及零售场所
4、委托抽检商品数量:本次抽查检验310批次
第一类:服装鞋帽商品共60批次,新罗20批次、武平20批次、漳平20批次;
第二类:床上用品商品共80批次,永定20批次、上杭20批次、长汀20批次、连城20批次;
第三类:装饰装修材料(陶瓷砖)商品共80批次,新罗20批次、武平20批次、长汀20批次、连城20批次;
第四类:燃油类(机油)商品共50批次,新罗20批次、永定10批次、漳平20批次
5、委托期限:本次商品抽检为 2018年第 1 次抽检任务,时间从2018年8月20日至 2018年9月10日止。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商品抽检任务,并按要求向甲方报送有关材料。
    二、本次商品抽检费用:检验费用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万元。费用包含检验费、购样费、差旅费、住宿费、报告及结果通知书邮寄费等抽检相关费用。。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乙方: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金鸡西路2号住所:深圳市宝安区70区留仙三路6号鸿威工业园C栋厂房1楼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万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039881682 联系方法:1868068211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账号:账号: 8140 8560 2510 0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27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