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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关于辖区各村污水处理站货物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点击下载]辖区各村污水处理站货物采购项目,于2018年11月27日上午9:30分整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2室举行了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辖区各村污水处理站货物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8]76号
3、项目预算:约407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南曹乡新庄、杨园、野曹村、李马庄村、张华楼村、大湖村、毕河村、席村的生活污水项目的土建、设备及材料的保温、防腐、防盗、安装、调试、试运行成功等所有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评标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苗济民、马献超、王风枝、韩臣鹏、张保文
三、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成交人:河南宇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897719.00元
成交内容:南曹村:新庄排污点18m³/d;南曹村:杨园排污点18m³/d;张华楼村排污点:150m³/d;
毕河村1#排污点:600m³/d货物采购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标准。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运营应维护: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日常运营维护2年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西城科技大厦B903室
电话:0371-56006296
第二标段:
成交人:江苏正洋纯水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020000.00元
成交内容:李马庄村排污点:24m³/d;野曹村排污点:150m³/d;大湖村排污点:60m³/d;
毕河村2#排污点:100m³/d;席村排污点:350m³/d货物采购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标准。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三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运营应维护: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日常运营维护2年
四、结果发布媒体: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依据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第一标段24874元
    第二标段26220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郑州市南曹乡南曹村676号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邮箱:jsdzhngs@163.com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一号楼四楼B410室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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