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古驿道重点线路保护修复和利用工程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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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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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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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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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宁古驿道重点线路保护修复和利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8-3916]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08-15 00:00 至 2018-08-17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 (主)广东森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 (主)广东利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费率(%) | 0.62 | 0.909 | 0.854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 | 李伟俊/粤2441616069678 | 王兰芳/粤2441415060446 | 彭云先/粤2441415060639 |
技术标得分 | 31.44 | 21.33 | 18 |
商务标得分 | 37 | 15 | 11 |
报价得分 | 14.93 | 14.74 | 14.82 |
综合得分 | 83.37 | 51.08 | 43.82 |
(主)广州隆盛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为:地址灾害勘察资质等级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部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753--3336811
招标人名称: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日期:2018-08-15 00:00
附件: | 1.评标报告(删专家名单).pdf 2.中标候选人公示-EPC.pdf |